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)的有关规定,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进行《15万吨环氧乙(丙)氧基化系列产品及5万吨减水剂母液系列产品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》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15万吨环氧乙(丙)氧基化系列产品及5万吨减水剂母液系列产品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
2.建设地址:广东省茂名高新区北片区奥克大道33、38号
3.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:装置一期设有2条环氧乙氧基化系列产品生产线及2条切片包装生产线,装置二期设有2条环氧乙氧基化系列产品生产线及2条减水剂母液系列产品生产线,总规模为年产15万吨环氧乙(丙)氧基化系列产品及5万吨减水剂母液系列产品。
现有工程外排废水依托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处理;工艺有机废气经“喷淋吸收+RTO炉”处理,切片包装粉尘经“旋风除尘+水喷淋吸收”处理;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。
4.本次技改主要建设内容:依托现有生产装置及设施,通过调整生产原料和工艺参数来调整产品结构,实现多元化产品生产,调整后的产品包括聚羧酸减水剂聚醚、乙烯基聚乙二醇聚醚、脂肪醇聚氧乙烯醚、助磨剂及分散剂。本项目建成后,总产能保持不变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广东省茂名高新区北片区奥克大道33、38号
联系人:柯工 联系电话:0668-2170055
邮箱:ox11411@oxiranchem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广电计量评价咨询(广东)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一律采用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中附带的格式表格。网址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,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,请公众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中留下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有效联系方式、经常居住地址、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,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。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8日